?6月21日,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與全聯科技裝備業商會在京聯合召開了《專利法》修訂調研座談會。此次座談的目的,是國務院法制辦正在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第四次修訂。為進一步完善《專利法》,增強專利制度對國防和軍隊建設,特別是武器裝備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確保先進技術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中得到廣泛、高效利用,國防知識產權局建議,在《專利法》中增加基本含義為:“國家為國防和安全利益,可以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按規定程序使用專利或者書面授權指定的單位使用專利,但應及時告知專利權人,并給予合理補償?!钡臈l款,即“為國防目的使用專利適用特殊規則”條款。國防知識產權局希望聽取民營企業對在《專利法》中增加此條款的意見。